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发展规划 >>> 工作计划 >>> 阅读正文

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宜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10-01-13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赣府发[2009]17号)的文件,为做好我县人口普查工作,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主要目的。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国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加强领导

组织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可以全面、准确地摸清全县人口基础数据,为研究制定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翔实的依据,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提供科学的统计信息。各乡镇(场)、各有关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宜丰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第六次人口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按时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四、组织和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了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统计局、公安局、人口计生委、县委宣传部、侨联、台办、发改委、文教局、民宗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劳和社保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广电局、房管局。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各乡镇(场)要在2010年2月底前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的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场和有关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加强宣传工作。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日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