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要 职 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侨务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拟订地方外事和侨务工作规定。
2、负责外事礼宾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办理县级领导人的对外交往事宜。
3、协调各部门的外事活动;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涉侨事项,负责常驻外籍人员的涉入管理。
4、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宜访问的工作;负责申办和收缴上交本市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申办出国人员签证和来访外国人的邀请等业务;负责或指导对外事干部、出国人员和团组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安全及我市对外参观点的确定和调整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及群众性的外事政策和纪律教育,统一对国际形势和重大国际问题的表态口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
7、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安全及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8、研究侨务事业的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全县侨务工作的情况,了解掌握海外侨情。
9、负责华侨、港澳同胞来宜定居的安置审核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和港澳同胞在宜眷属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和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归侨、侨眷出入境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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