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丰县中小学(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确保发生流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县文教局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重点,积极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县文教局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的原则是: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预防为主,分级管理;联防联控,科学处置;及时上报,责任到人。确保在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都能快速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预防为主
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播和蔓延。
(2)联防联控
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3)及时处置
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同时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李佳春
副组长:苗雨兴 李文志
成 员:黄桂林 吴胜明 吴宜安 胡和平 杨学元 刘解放
办公室电话:2765137 2769690 2756065
(二)职责分工
1.县文教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管理中小学、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并落实中小学、托幼机构防控甲型H1N1流感措施;督促并检查中小学、托幼机构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处置中小学、托幼机构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
2.学校、托幼机构: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文教局的部署,结合学校、托幼机构实际,制定并落实防控甲型H1N1流感措施,做好全校(托幼机构)师生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全面实施晨检、因病缺勤追查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师生做好室内外的教学、生活场所卫生,加强食堂管理和寄宿生管理;主动配合、协助卫生、文教局、疾控中心快速处置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指定具体联系人,做好疫情报告和信息沟通工作,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三、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控和应急处理
1.各校、托幼机构在卫生部门指导下,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每周要对学校进行全方位消毒,每日认真做好师生晨检记录,掌握每个师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师生,要确定掌握病因,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疫情扩散。
2.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须及时到学校所在地医疗机构就诊。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要及时报告文教局和当地政府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3.县文教局接到报告后,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学校做好疫情调查、人员救治、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并协助县疾控中心对现场实行隔离消毒。学校领导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必须及时(2小时内)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4.加强正面宣传,统一发布信息,学校、托幼机构要教育师生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不恐慌;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提高防控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积极争取学生家长支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日常健康观察。
5.如学校内疫情传播风险较大,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中的相关规定需要停课的中小学,必须报经文教局批准同意后,可采取临时停课措施。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涉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并做好停课期间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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