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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信息来源:县文教局   发布时间:2009-12-15
服务类别:学校教育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县文教局普教股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 范围: 需转学的中小学生
 办理条件: 转学基本条件: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家长部队转业、退伍、学生随迁户口关系的;或因特殊情况,需投靠外地亲属抚养,并携带户口落户者。 附: 1、普通高中转学:普通高中转学由宜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办理。 2、小学乡镇内转学:小学乡镇(场)内转学由乡镇(场)中心小学审批办理。 3、初中、小学跨区域转学:初中、小学跨区域转学由县文教局普教股审批办理。 4、转学办理时间:初中、小学生转学手续一般在学年初开学前或开学初办理,初中、小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申办材料: 办理转学必备材料:家长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家长部队转业、复员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接受学校开出的接受证明、原学校开出的转学证明和学籍表等。
 办理程序: 转学办理程序: ①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初中或中心小学出示能证明转学理由的有关材料,学校同意后开出接受证明; ②转出学校根据正常转学条件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接受学校的意见开出转学证; ③持转学的必备材料到县文教局普教股办理审批手续。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县文教局普教股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县文教局普教股、336300
 联系方式: 2769690
 监督电话: 0795-2756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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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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