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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丰县2008年中招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文教局   发布时间:2008-5-1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普教股
  
关于印发《宜丰县2008年中招工作
有关规定》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场)中学:
《宜丰县2008年中招工作有关规定》已经宜丰县招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丰县文化教育局
OO八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中招 规定 通知                         
 报:市教育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                   
 送:市中招办、县招委会成员单位              
宜丰县文教局办公室            2008年4月9日印发
共印60份
宜丰县2008年中招工作有关规定
 
根据《江西省2008年中等学校秋季招生简章》、《江西省200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宜春市2008年中招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1、招生计划:我县2008年计划普通高中招生1304人:(1)宜丰中学招生1080人,其中统招756人(含特长生:体育20人,音乐10人);(2)宜丰二中招生224人,其中统招157人(含特长尖子生:美术25人,体育15人,音乐10人)。职业高中(实验中学)招生500人科海职校招生300人,全部实行春季招生,春季招生不满计划数再在秋季补充。新昌高中今年暂不招收普通高中新生。
2、报名时间:410日至16日,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办法:(1)应届初三学生持小升初报名表和初中学籍表(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和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学校(原毕业学校)登记,由所在学校到县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2)考生报名时须交报名、考务费。其中报名费2元,文化考试费49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费12元,体育考试费8元。严禁乱收费。(3)实行计算机报名,各校必须用计算机及规定的软件采集考生信息,为每一个考生建立电子档案。
4、报考志愿类别划分:“1”高中类(含重点高中、一般高中,下同),“2”高、中职类(含高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3”师范定向生类(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师资的五年制高职、高专院校)。宜丰中学统招生只能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包括2007410日以前曾休学的应届毕业生)。考生中考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类别和具体学校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均衡招生志愿、择校志愿)。报考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职类。具备师范定向招生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师范定向志愿栏内填报一个定向志愿,且可兼报高中类志愿。
5、县中招办根据各学校20052006学年度初中招生数的比例分配报考人数(分配表另行制定)。并将报考率与年度办学水平评估挂钩。
6、宜丰中学、宜丰二中统招生计划中30%的招生指标按生源情况(中考报名数)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方案另发)。均衡招生计划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校在籍应届初中直升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直升生)。对正常转移学籍、休学以及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在籍在校直升生资格由县文教局普教股认定。均衡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比照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下降50分划定。
7、根据市下达我县的高中阶段(含高、中职)招生任务制定我县各类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并将招生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初中(分配表另行制定)作为各初中学校的指导性计划。
8、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及分值:文化统一考试时间为617日至19日,61817001800地理、生物综合科目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56日至59日。体育考试时间为423日至520日。思想政治与历史合卷120分(政治思想70分,历史5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地理与生物合卷50分(地理和生物各25分);体育30分(其中测试成绩21分,平时成绩9分)。中考总分高中类770分,高、中职类760分。
根据赣教办字[2006]62号文件的规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中考数学学科中允许科学计算器带入考场。根据市教育局宜市教办字[2006]12号文件精神,2008年我市中考将统一使用“科教牌”计算器,从2009年以后,只允许使用省厅文件规定的科学计算器品牌及型号进入中考考场,其它计算器一律不能带进中考考场。
9、为确保考试安全,本着方便学生、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立考点。双峰学校、花桥中学、同安中学和金穗学校合并为一个考点,考点设新昌一小。凡报考五年制师范定向生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场设在新昌一小。各考点要特别加强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建立安全责任制,严禁学生下河洗澡等,排除考试工作中的一切安全隐患。做到防火、防盗、防试卷泄密、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
10、考试实行循环交叉监考。设流动监考员,流动监考员另行抽调。
11、凡报考高中类和师范定向生类的考生一律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分值为10分,计入中考总分。
12、考生加分有关优惠政策,按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13、阅卷、统分、登分由县文教局根据有关规定严密组织,统一安排,确保公平、公正。考生的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中考试卷不允许查分、查卷。
14、录取顺序:(1)录取师范定向生;(2)根据报考普高统招第一志愿和招生计划指标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宜丰中学统招生(70%)和宜丰二中统招生(70%)、职业高中(实验中学)学生;(3)根据报考均衡招生志愿和均衡招生分配指标录取宜丰中学和宜丰二中30%的均衡生;(4)根据考生择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宜丰中学和宜丰二中择校生和科海职业技术学校学生。(5)各校招生计划全面完成后,由县文教局研究是否扩招,扩招数按2008年招生计划数同比确定。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中考报名后,根据学生志愿提前预录300名学生分流到科海职业技术学校就读(本批录取的新生计算报考率并按报名注册的人数计算本县高中阶段就读率,中考报名、考务费由科海职业技术学校承担)由原就读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书;(6)高、中职类录取。宜丰中学统招(70%)按招生计划数11.1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凡上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报到注册顺序录满计划数为止。
15、中招录取严格尊重考生志愿。师范定向招生根据全市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师范定向生而又要求读重点高中的,不得作为统招生录取。
16、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1)择校生招生人数:宜丰中学招收择校生324人,宜丰二中招收择校生67人;(2)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招生学校统招录取线的70%划定。(3)择校费标准(每学年),宜丰中学:下限为1800元,上限为3800元(不再收取学费);宜丰二中:下限为1460元,上限为1960元(不再收取学费)。招生学校可根据邻县的收费标准做出相应微调,但其调幅需经县文教局批准。招生学校不得以争抢生源为目的随意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违规招生。被录取的统招生本年度原则上不准再择校,确要再择校的须经文教局批准,并按择校费标准收费。
17、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允许新昌高中和科海职校实行自主招生,招生分数线和收费标准由学校自行确定,报县中招办备案。宜丰县科海职业技术学校非学历培训班招生必须在完成全县普高和职高招生计划后进行。任何学校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18、统招特长生录取原则:凡报考宜丰中学和宜丰二中特长班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县中招办组织的招生学校全过程参与的特长加试。凡报考宜丰中学和宜丰二中特长班的考生,凡文化分数达到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70%的考生,在加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特长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9、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外县普通高中学校不允许在我县招生,高、中职类招生必须持有上级中招部门发行的招生证件并通过县中招办统一组织进行,严禁以个人名义或其它组织名义采取不正当手段到学校、学生家庭或利用电话、邮件等形式拉生源。
20、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要主动配合公安等职能部门制止和打击无证招生和以欺诈等手段招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制止普通高中跨县招生的现象。
21、为了规范中招市场,严肃中招纪律,加快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步伐,成立中招工作监察小组,加大监察力度,全过程监督中招工作,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的任何违纪行为从严查处。
以上未涉及到的其他情况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由县中招办负责解释。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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