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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调整花桥乡自来水价格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
县物价局
发布时间:
11-12-27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根据宜丰县花桥乡自来水厂上调自来水价格的申请,县价格认证中心就调整花桥自来水价格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我局就花桥自来水调价事项征求了花桥乡政府意见。2011年12月23日,在花桥乡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花桥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根据征求花桥乡政府的意见,及县价格认证中心的供水成本认证结果和听证会听证意见,参照县城和部分乡镇供水价格水平,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县花桥自来水价格调整的初步方案公布于下:
1、居民生活用水由0.70元/吨调整为1.00元/吨;
2、单位、经营性用水及其他用水由1.00元/吨调整为1.50元/吨;
欢迎社会各界提宝贵意见。联系电话:2765492,书面材料寄县物价局价格收费管理股收,或直接发电子信箱:
yfwujiaju2007@163.com
,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0日。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