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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及程序4: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信息来源:
县民宗局
发布时间:
08-04-01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实施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分别在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同级宗教事务部门办理)
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1
、关于拟任宗教团体负责人的意见;
2
、拟任宗教团体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3
、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程序:
宗教团体或宗教团体筹备组织提出申请-政法处审定受理-业务处提出意见-局长办公会研究-业务处填写批准通知书-政法处盖章并送达-宗教团体或宗教团体筹备组
办理时限:
2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附 件:
备
注: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2765943
网上咨询:
yftongzhan@163.com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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