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宜丰县旅游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与宜丰县旅游局秘书股联系(地址:宜丰县新昌东大道行政中心731室,邮编:336300,电话:0795— 2765828 )。
一、概述
2010年,我局按照国家、江西省和宜春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通过完善机制,加强学习,利用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公开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旅游方面的政府信息,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从事旅游生产经营、生活、出游以及其他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具体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员措施到位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多次召开局务会议和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严 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杨 波同志担任;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旅游局秘书股,并指定了专门的办公室负责人及联络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加强学习有关条例和意见,不断规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本,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发布格式、审查制度及工作流程等。
(三)采取多种形式手段,加强旅游信息发布
一年来,我局除充分利用国家旅游网、江西省旅游网、江西省旅游杂志、江西省建设杂志、宜春市旅游网、宜春日报、宜丰电视台、宜丰县政府信息中心、宜丰通讯等报刊、杂志、以及网络媒体对我县旅游业各个时期的重要活动和旅游发展动态予以公开宣传,以便来访单位和人员阅览。提升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工作实效,使市民及游客能更从快地获取旅游资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宜春市政府网、宜春旅游网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务信息。着力为我县旅游资源做好宣传推介,我们还透过“社会关注”、“旅游资讯”向社会发布我局的局务动态以及我县旅游业发展情况,并以“领导简介”、“旅游局职能”、“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办公电话”、“统计资料”、“旅游质监”、“在线办公”、“旅游杂志”等九个方面组成“旅游局”专栏,为广大群众、旅游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众可通过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查询我市有关旅游政策法规和本部门的业务办理流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0年,由于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所以无相关信息公开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没有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情况出现。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良好,但我们也清晰地看到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为此,我局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继续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调整、扩大和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建立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强化公开载体的建设。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目的清晰性,提高网民查阅资料的便利性,进一步强化部门与网民交流互动,并抓好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与县直各部门、本县各乡镇(场)、旅游界同行和群众的联系,及时听取相关意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方法。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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