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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洞山景区收费价格的通告

信息来源:县旅游局   发布时间:09-01-1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宜丰县旅游局
  
 
    洞山景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随着景区各项旅游基础设施的日臻完善以及物价指数上升,经宜丰县物价局宜价费[2008]14号文件批准:门票20元/人次,停车费:20座以上次大型客车10元/辆,20座以下的小型汽车5元/辆,摩托车2元/辆。以上收费价格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 件:
下载附件:收费许可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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