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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IC卡导游证指南
信息来源:
县旅游局
发布时间:
08-10-06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办理条件:
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在一家旅行社或导游服务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按规定办理IC卡导游证。
申办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或《导游人员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管理机构登记的《注册登记表》、签订的《管理合同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两张。
5、填写《江西省申请IC卡导游证登记表》。
办理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设区市旅游局统一收取申办人的申请IC卡导游证材料,审验合格后报省旅游局核发制证。
办理时限:
一个月
收费标准:
每证60元
附 件: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2765828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