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监察组,国土资源所: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57号)文件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经县监察局、国土资源局研究决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一步查处一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现将关于《关于贯彻落实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7年9月3日
关于贯彻落实监察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
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监发[2007]5号)文件精神,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改善全县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巩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结合本县实际,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
二、工作机构
成立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春玲,副组长姚陈云、漆新元、陈亮,成员:戴娟娟、漆森林、刘清辉、漆文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由漆文锋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1、全面清理排查,认真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①县国土资源局对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的新增建设用地进行逐宗登记造册,及时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
②结合动态巡查、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报道等,广泛收集、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统一登记,认真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2、积极查办案件,严格执纪执法
对梳理出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县监察局和国土资源局要根据职责和权限,加强协作配合,尽可能联合办案,集中力量组织调查,直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3、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
要根据土地违法违规用地点多面广等问题,根据机关单位、乡(镇)村干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不同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墙(板)报、咨询、标语、宣传单、宣传车等各种形式不断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之知法、懂法、守法。
四、工作方法
1、对各类线索统一登记,列出处理时间表。
2、坚持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提出处理意见时,不仅要处理事,还要处理人。对违法违纪责任人员,应该给予处分的,要严格按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顶风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从重或加重处理。
4、县监察局和国土资源局要向社会公开重大、典型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增强案件查处工作的威慑力,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成果。
5、在查处案件中遇到困难阻力,特别是遇到难以查处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五、工作安排
县监察局和国土资源局要协调配合,自8月底到12月上旬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全面清理查处,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实施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月报制度,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