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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乡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花桥乡   发布时间:2008-10-9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在全乡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在全乡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此次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提高乡村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为抓手,坚持纠防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以检查农村土地政策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通过扎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活动,全面了解掌握我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三农”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党风廉政教育。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各村(所)、各单位近几年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强农惠农政策情况。重点检查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关于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土地承包、流转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关于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下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扶贫开发资金、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试点直接统筹资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农村卫生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水稻良种和油菜种植补贴资金、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农村沼气项目资金、农村文化专项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资金、自然灾害求助资金、乡镇“三院”建设资金、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金等。
三、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从2008年3月份开始至8月10日结束。共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学习培训阶段(4月上旬以前)。在全乡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下发实施方案。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4月上旬左右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村(所)、财政所、农办、中小学、国土所、林工站、民政办、卫生院、交管站、畜牧水产站、水务站劳动保障所等有关部门按照乡里的部署和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在认真调研和梳理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村(所)、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村(所)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方案要于4月15日前报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办)。要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特别是参加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及强农惠农资金拨付的程序和管理使用的规定,了解掌握所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同时,要明确好这次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检查范围、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切实把监督检查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摸清底数、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以前)。各村(所)、各单位要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在土地政策落实方面,主要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落实,具体看重新换发农村土承包经营权证工作是否存在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的问题;是否存在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或截留农民流转收益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抵扣农民征地补偿安置款或补偿不到位的问题。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方面,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有救灾资金和其他经费混账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落实、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等。要对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涉农项目、资金方面的政策规定进行全面清理,重点自查市(含本级)以下地方政策和部门出台的政策性规定是否与中央和省有关法规、政策相符。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各有关涉农单位要把近几年以来所有下拨政策性资金的项目、每年到位强农惠农资金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列出清单,逐级上报。各村(所)、各有关部门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情况,于4月25日前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阶段(6月1日以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先由各村(所)、各单位进行自查,乡将派出督查组到各村(所)、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在自查和督查中,要对所检查地方和单位的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全面掌握每年到位的资金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核实各村资金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各地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对一般性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限期整改到位;对套取、截留、挤点、挪用、贪污、私分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查出问题不及时纠正、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扩大警示作用。
(四)总结评估、深化提高阶段(7月20日以前)。各村(所)、各单位要对开展督促整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评估围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四个方面内容进行,总结评估报告于7月10日前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村(所)、各单位总结评估的基础上,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出工作组赴各村(所)、各单位进行总结评估,并督促各村(所)、各单位重点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切实巩固监督检查成果,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配套措施,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乡里将对各地的总结评估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是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各村(所)、各单位和乡村干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克服畏难情绪和侥幸过关心理,防止坐等观望、想互扯皮的消极行为,力戒不求实效的形式主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监督检查工作在各党支部、村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乡成立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刘团起任组长,乡长赖国文任第一副组长,张武林、毛启明、姜世玺、熊动华、胡献星、陶礼怀、姚顺华、徐新闻、邢春光、董治祖、魏伟滔、邹丛林、邓桃英任副组长,成员为陈爱民、邹志强、刘付生、陈曲清、武成生、赵 亮、谢华萍、周炮庆、龚尖定、谢桃生、刘敏军、卢成生、冷兆意。下设办公室,由陈爱民任办公室主任。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较大,各村(所)、各单位要把这次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纳入目标管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逐级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加强组织协调,乡直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参与检查督导工作,及时指导村(所)的自查自纠,为全乡的动员部署和政策培训提供帮助和服务,认真履行对有关问题的督查整改职责。
(三)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各村(所)、各单位要紧紧抓住整改这个关键环节,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明确”,真正让被截留的钱流下去,被挪用的钱挪回去,被贪占的钱吐出来。要注重通过查处典型案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让违法违纪人员受到应有处理,让更多的同志受到教育,让制度和监督的缺失得到弥补,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四)纠防并举,注重预防。各村(所)、各单位要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实现关口前移。要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要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结合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一次党在农村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注重用改革统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把这项工作融入各项政策措施和业务管理之中,通过深化改革破解难题,加大源头防范的力度。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堵塞漏洞,逐步实现从靠外部压力向自觉行动转变,从解决突出问题向建立预防机构转变,从集中治理向用制度规范转变。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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