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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江西华庆泡绵有限公司塑料泡沫及泡绵日用制品生产与销售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09-12-1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秘书股
  
宜发改外经字[2009]4号
 
关于核准江西华庆泡绵有限公司塑料泡沫及
泡绵日用制品生产与销售项目的批复
 
江西华庆泡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设立公司予以生产经营的立项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并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及江西省发改委发布的《江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该投资项目建设,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1、项目建设地点:宜丰县工业园区
2、项目投资方及投资额:(香港)晋成国际有限公司出资161.70万美元;东莞华庆塑料有限公司出资38.30万美元。
3、项目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塑料泡沫及泡绵日用制品(涉限及涉证除外)。
4、项目投资规模:注册资本金200万美元;项目总投资300万美元。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办理项目建设其他必需手续与事项,以便利项目的开工建设。
 
 
 
 
 
 
00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外资 投资核准  泡沫与泡绵 生产与销售                          
抄报:宜春市发改委
抄送:县工业园管委会、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宜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股     2009年7月21印发  
共印7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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