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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或转报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08-04-02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宜丰县发改委社会股、农经股、工业股、交通基建股等
 事项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本办法为暂定,随着今后省关于政府投资审批管理办法出台将做出相应的调整。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单位、企业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一、立项审批或转报
1、项目立项申报文件;
2、项目建议书;
3、城区范围须提交规划部门选址意见;
4、转报省发改委审批的项目需提供资金来源意向文件。
    二、可研审批或转报
1、项目可研申报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可研专家评估报告(需要进行可研评估的项目);
4、资金承诺或证明文件;
5、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6、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7、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8、项目法人筹建方案。
三、初步设计审批或转报
1、项目初步设计申报文件;
2、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
 办理程序: 项目受理—→委业务股室初审—→委投资办公会审定—→委分管领导签发—→下达批复文件(或转报市发改委)。
 办理时限: 从项目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附  件:
 承办机构: 发改委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宜丰县发改委(政府二楼)
 联系方式: 0795-7130603
 监督电话: 0795-7130602
 网上咨询: http://www.jxyf.gov.cn/fgw/
 网上办理: http://www.jxyf.gov.cn/fgw/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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