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经信息
>>>
税收
>>> 阅读正文
关于刘国庆等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到期恢复征税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地税局
发布时间:
2008-10-7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税政股
各分局、办税服务厅:
县局分别于2004年2月至9月,对刘国庆等124户下岗失业人员批准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现三年优惠期已满,不得再享受该项税收优惠。请各有关单位对刘国庆等124户下岗失业人员从税收优惠到期之日起恢复征税。
附:下岗失业人员税收减免到期恢复征税名单
二00八年一月四日
附 件:
下载附件:
下岗失业人员税收减免到期恢复征税名单.DOC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