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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挖掘税源潜力,堵塞税源管理漏洞,全面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地税发〔2008〕59号),现就做好2008年税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增强税源管理的紧迫感
近几年来,全县地税系统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主线,建立完善了各项税源管理制度,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税源管理,税源管理能力大大增强,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税源管理基础还不够扎实,表现在对税源变化动态不清,分析与预测水平不高,税源监控乏力,一些征管制度和办法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等。因此,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税源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到强化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和核心,是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夯实税收征管基础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与税收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人员,特别是各级地税领导干部要正确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理清思路,紧扣总局提出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现代税源管理工作理念和要求,把强化税源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来抓。
二、理清思路,突出税源管理的重点
(一)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1、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优化队伍结构。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税源发展趋势、基层人员数量与素质等因素,对管理员队伍进行优化组合。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使税收管理员在数量上和质量上与税源管理的需求相匹配,税收管理员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50%。并优先保障对城区税源管理、大型企业、重点税源、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税源管理的需要。二是强化素质培训。重点是强化基本技能的操作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税收管理员的基本技能、实战技能和操作技能。
2、完善配套制度。一是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手册》,建立工作底稿,实行工作日志,把税收管理员工作量化到每一天,做到月有计划,周有安排;二是适时推广使用税收管理员工作管理软件,建立税源综合分析平台,实行自动分配任务,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全面减轻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负担,按照减轻基层负担的要求,简并相关报表(台账)等,让税收管理员专心管户、专心管事、专心管税。
3、落实管理责任。一是明确税收管理员的职责,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制定工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大力推进日常巡查巡管,积极探索责任区、责任组、责任人的管理途径,实现税源管理的无缝链接。二是进一步补充和县地税局、基层分局、税收管理员税源数据库,实现税收管理员对征管范围内的税源一清二楚,各级地税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税源一清二楚。
4、推行绩效考核。按照“以事定岗、以岗明责、动态考评、严格奖惩”的原则,重点突出职责履行情况和反映绩效指标为内容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或干多多受罚,干少少受罚”的问题,以发挥税收管理员的最大潜能,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机制,规范税收管理员的行为。
(二)加强户籍管理
1、开展税源普查。一是认真做好2008年税源普查工作,完善税源统计指标,准确掌握各类税源基础数据,实现税源普查信息资料共享;二是不定期开展专项税源调查,对当地税源影响较大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税种进行调查,完善重点税源监控办法;三是科学合理地制定税源巡查计划,定期开展户籍巡查、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巡查、涉税违法违规处理结果巡查和发票管理巡查等。
2、强化动态监管。一是抓好税务登记的源头管理,加强与国税、工商、统计、质监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与工商、国税等部门的信息和比对制度,保证户籍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二是根据本地区管辖的税源规模与税源分布、行业特点,抓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因素,结合自身征管力量,及时掌握税源动态,严格做好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定期组织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减少税收流失。三是要把经营状况良好,申报收入不实,纳税态度较差的纳税人列为重点管理的对象,采取各种措施加大监控力度,切实掌握其实际经营收入,督促其提高纳税意识。四是要建立重点工程(项目)登记管理制度,及时跟踪工程进度,掌握施工状况、资金流向。要加强外出经营的税收管理,对持外管证来本地从事经营的纳税人,及时登记,及时报验,跟踪管理。要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税源行业实行专业化管理,抓好《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地方税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落实,在一个区域内实行统一征收、统一管理,提高税源管理针对性。强化娱乐业、服务业等行业税收征管,制定并完善相关行业税收管理制度。
3、实行分类管理。对规模以上重点税源户实行重点管理,“零距离”监管,重点监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核算情况,加强重点税源分析。对中小税源户采取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监控手段,加强户籍巡查、申报核查和发票检查,提高纳税申报的遵从度。对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行参数定税、民主评税、强化定额管理。
(三)加强税源监控
1、加强税收经济分析。以税负和弹性分析为重点,开展户籍比对分析、税负(收入)指标分析、案头资料分析、问题调研分析等,强化对税收总量增减变化、宏观税负水平、税收增长弹性的分析,并剖析具体税种、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等微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不同行业、不同税种开展税收分析,全面掌握税源基本情况,找准税源管理方向和重点,发现税收征管中的问题,挖掘税源潜力。
2、建立评估互动机制。建立分行业、分税种、分规模级次的纳税评估体系,通过加强对经济增长与宏观税源的比对分析,对税源进行“面”的扫描;通过加强行业、税种的分析,对税源进行“线”的剖析;通过对具体纳税户的评估,对税源进行“点”的挖掘。建立完善各项纳税评估指标和预警值,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建立健全纳税评估案件移送、稽查结果反馈、内部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提高税源监控的能力。
3、加强“以票控税”。将发票管理与税款征收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监督审核、票税比对等方面的发票管理责任制度,履行好发票管理职能,更好地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全面推行有奖发票,增强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的积极性,加大对纳税人开具发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四)改进管理方式
对重点税源户实行县局领导和基层分局长联系挂钩或管户制度;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规模较大纳税较少企业、改制企业、独资和合伙企业的税收征管;加强工业园区和外资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管;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管理档案,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自行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群体和外籍人员人个人所得税的控管力度;规范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工作,注重建户、售房、租房、装房等环节的信息比对,按照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加强房地产业相关税种的管理;加强货运车辆户籍管理,强化预警额控制,严格执行征收率,规范货运业税收征管;加强汇算清缴工作,认真贯彻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强化新法实施后的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落实调整后的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计征办法。
(五)加强减免税和欠税管理
1、加强减免税管理。加强减免税管理基础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全面落实减免税备案制度。严格禁止越权和违规审批,将减免税审批纳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定期对纳税人减免税事项进行清理,对减免税到期的纳税人,要督促其依法申报缴纳税款。强化报批类减免税纳税人后续管理。
2、加强欠税管理。一是建立欠税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征、管、查和征纳双方的欠税核对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唯一性。二是严格执行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规定,对未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催报催缴,防止产生新的欠税。三是要加大欠税清理力度,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对欠税数额较大,且不能全额清缴的,要落实欠税清缴计划。四是实行欠税公告,对欠缴税金定期在公共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告,对欠税较大的纳税户,实行欠税公告制度。
(六)加强综合治税管理
积极推行综合治税,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从事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的联系,落实好《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暂行办法》。广泛建立协税护税组织,充分发挥协税护税组织在户籍管理、税款征收、定额核定中的作用,充分发挥街办、社区对门店经营、房屋出租、房屋装修等行业的税收监控作用,努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控管体系。
三、加强领导,增强税源管理的合力
(一)加强领导。县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县局和各分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源管理工作规划,明确税源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定期召开税源管理工作协调会,研究税源管理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要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对税源管理工作的重视,加强部门的配合与协作,为强化税源管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明确职责。按照征管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征收、管理、稽查在税源管理中的职责,合理划分税政、征管、计财、发票等部门的税源管理工作职责,构建税源管理责任体系,使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勇于创新。各分局,各股室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税源管理的内在规律,认真研究税源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创新税源管理机制上寻找突破,在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上下功夫、找出路,通过抓好典型、推广经验,积极探索税源管理新途径、新举措,增强税源管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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