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档手续
用户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件,可以查阅本馆开放档案;查阅未开放档案,须持所在单位的正式介绍信,说明利用者的身份和利用档案的目的与范围,经本馆同意即可查阅利用。
(二)、查档规定
1、因工作需要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或上级单位会议记录的,须经本单位领导或上级部门领导同意方可查阅。
2、凡需查阅、摘录、复制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本馆同意,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领导机关审查批准。
3、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档案馆馆长批准,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借阅,借用者应对所借用档案的完整和保密负完全责任。
4、查档人员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准污损、涂改、拆卷、折角、撕页、抽页、圈划和作记号。
5、档案资料要当面清点、核对、交接,不得和他人交换查阅,查阅后要向管理人员办理退还手续,并认真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6、摘抄、复制的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密,妥善保存,不准丢失,属于控制使用范围的要予以登记,用后归还。
(三)、查档收费
公开收费标准,对退伍军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干部创业人员,实行减免优惠。
(四)、查档承诺
来馆查档,立即查阅;
来电查询,半天内回复;
来信查询,两天内回复;
实行首问责任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五)、查档时间
日期: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上午八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二点半至五点半。 (六)、联系方式
电话:0795-2765558
E-mail:yfda2008@163.com
地址:江西省宜丰县盐步北路19号 邮编:336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