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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档案馆查档指南

信息来源:县档案局   发布时间:2008-10-13
服务类别:公用事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宜春市档案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全社会
 办理条件: 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来馆查档,立即查阅; 来电查询,半天内回复;来信查询,两天内回复;
 收费标准: 查档收费一律按照财政、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
 附  件:
(一)、查档手续
   用户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件,可以查阅本馆开放档案;查阅未开放档案,须持所在单位的正式介绍信,说明利用者的身份和利用档案的目的与范围,经本馆同意即可查阅利用。
 (二)、查档规定
    1、因工作需要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或上级单位会议记录的,须经本单位领导或上级部门领导同意方可查阅。
    2、凡需查阅、摘录、复制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本馆同意,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领导机关审查批准。
    3、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档案馆馆长批准,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借阅,借用者应对所借用档案的完整和保密负完全责任。
    4、查档人员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准污损、涂改、拆卷、折角、撕页、抽页、圈划和作记号。
    5、档案资料要当面清点、核对、交接,不得和他人交换查阅,查阅后要向管理人员办理退还手续,并认真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6、摘抄、复制的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密,妥善保存,不准丢失,属于控制使用范围的要予以登记,用后归还。  
   (三)、查档收费
     公开收费标准,对退伍军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干部创业人员,实行减免优惠。
 (四)、查档承诺
   来馆查档,立即查阅;
   来电查询,半天内回复;
   来信查询,两天内回复;
   实行首问责任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五)、查档时间
   日期: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上午八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二点半至五点半。 (六)、联系方式
   电话:0795-2765558
   E-mail:yfda2008@163.com 
 地址:江西省宜丰县盐步北路19号   邮编:336300
 承办机构: 宜丰县档案局办公室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八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二点半至五点半。地址:江西省宜丰县盐步北路19号 邮编:336300
 联系方式: 电话:0795-2765558
 监督电话: 电话:0795-2765558
 网上咨询: E-mail:yfda2008@163.com
 网上办理: E-mail:yfda2008@163.com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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