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 阅读正文
认真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08-6-30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我县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调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做好2007年秋季国家免费教科书退费110万元和2008年春季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减免金额168万元;二是落实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其中2007年秋季学期贫困寄宿生提供补助224025元,2008年春季学期补助670125元;三是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小学生生均达300元/年,初中生生均达500元/年,上半年拔款资金512.69万元。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