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本乡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同时开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采取乡、村干部和党员帮带等多种措施,搞好扶贫开发,切实解决本村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五)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组织党员学习,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七)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八)执行计划生育、严格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
(九)正确贯彻各项减负支农及税费政策;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好乡村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农村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
(十一)根据区域、产业和资源特点以及农民的种养习惯,积极引导农民发展生产,帮助农民建设科技示范村、示范基础和示范户,培植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增加农民收入;
(十二)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新型经济组织,及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当地农民和流动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十三)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十四)加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构建为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制;
(十五)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排查调处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平安;
(十六)落实好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各项措施,预防种刑事犯罪,配合政法机关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维护社会稳定;抓好本区域内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