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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车场发[2008]20号
关于做好全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宜府发[2008]1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2、主要目的。全面调查了解我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划及布局,了解我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场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业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林场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场长黄佳锋任组长,副场长姚凌颖任副组长,王桂生、金文锋、胡志平、冯绍敏、巢庆华、陈选民、罗寒英、罗林波为成员,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场统计办公室,由王桂生兼任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普查日常组织和协调。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要支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车 上 林场
2008年9月22日
主题词: 计划 统计 经济普查 通知
抄 报: 宜丰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丰县车上林场办公室 2008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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