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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林场关于开展秋季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车上林场   发布时间:2008-11-1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宜车党办发[2008]30号
 
车上林场关于开展秋季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稳定低生育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场范围内开展秋季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
     通过集中服务活动,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生育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和«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减少政策外生育,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推进优质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各项满意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从而提高全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活动的内容
1、全面完成秋季环孕检任务。以查环、查孕、查病为主要内容的环孕检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采集、核实育龄妇女基础信息,掌握育龄妇女的怀孕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等情况,了解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状况及需求,全面提高妇女基础信息准确率,保证统计质量,控制政策外生育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环孕检扫尾工作,多措并举,确保本次环孕检参检率达90%以上。
2、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开展“四项手术”活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育措施落实、咨询和引导工作,落实好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确保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0%以上,要利用本次活动,把“四项手术”任务欠账落实到位,特别是二女户结扎落实到位,对于政策外怀孕人员,坚决落实补救措施。对于政策内怀孕人员信息要及时上报补办相关证件。
3、加大社会抚养费依法征管力度。要坚持依法征收与有情操作相结合,结合同法院一起搞一次非诉讼执行,集中突破一批钉子户和难点户,以此推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从而达到处理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4、全面清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严厉查处躲生和非婚生育行为。已婚育龄妇女外出时要100%签订流出人口管理合同,掌握流向,督促其补检、办证。流入人口一个月内要登记造册,签订流入人口管理合同,三个月内要录入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反馈信息。
三、活动的时间和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本次集中服务活动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到11月10日,总体时间安排服从工作质量,没有完成任务的不能收兵,活动时间顺延至完成任务。
(二)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要求各单位在这次活动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营造计划生育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反法必究的良好氛围。
2、明确任务。各单位要在10月18日前做好集中服务活动对象的调查摸底人员工作,做到底数清,任务明。
3、落实责任。林场将抽调所有蹲点领导和干部组成工作组成员,按蹲点单位要求共同做到“三包”,即:包思想工作上门,包手术落实到人,包术后服务到家。确实集中服务活动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双全户结扎任务要完成95%以上,二女户结扎任务完成50%以上,上环人流引产任务100%完成,对集中服务组织不力任务未完成的,林场将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4、严格依法行政。在集中服务活动中,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对象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要依法按照规定和处罚程序执行,确保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
(三)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秋季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领导,林场成立了领导小组:以场长黄佳锋为组长,政协组长刘棒林﹑副场长黄永忠任副组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和村支书﹑村主任﹑计生专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场长黄永忠兼办公室主任。本次活动将纳入林场季度考核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车上林场党委办公室
2008年10月14日
 
 
主题词:林场 人口和计生 秋季集中服务活动 实施方案
抄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抄送:县人口计生委                                
车上林场党委办公室          2008年10月日14印发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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